Tian-Yan's Blog

文長慎入

「文長慎入」(TLDR, too long; didn't read)這個詞,是不是社群媒體開始流行之後才出現的?我不太記得過去在寫無名小站的時候,有很多人會在文章前面放上這四個字。畢竟當時的部落格環境,讀者本來就是為了閱讀而來。似乎是到了 Facebook 或 Instagram 這種碎片化資訊盛行後,這個「警語」才開始流行。

可是什麼是文長慎入?

說到這個,今天剛好發生一件事。一個在補習班教書的老師截圖跟我分享,他看到一個高三生的貼文。

結果,那篇貼文開頭警告大家「文長慎入」。

我看了截圖,還特別複製文字丟進 Word。一共才 138 字而已耶。那位學生只是把排版弄成像新詩體一樣,一兩個字就換一行,看起來版面很長。

138 字就覺得「文長」,難怪國文學測 1.3 萬字引來一些討論

我在想,「文長慎入」的出現,是不是因為社群媒體上大家都沒有耐心閱讀長文?

或者,寫的人其實很渴望別人讀完,所以先下個警語:「我的文章很長喔,你有心理準備再來。」這與其說是警示,反而更像是一種渴望被關注的挽留。

如果我很有自信寫出來的文字可以讓你讀完,我其實覺得不需要寫這個警語。

而且我也覺得,大家現在是不是太濫用「文長慎入」?有的時候都沒有超過 500 字,我不確定他們對「文長」的定義是什麼。我自己覺得「單篇」中文一萬五千字(英文 8000 字)的期刊論文,就真的是長篇文章,但我不會說 10 萬字的小說是文長,因為那就是長篇小說。

我幾乎沒看過寫部落格的人會在前面加上這個警語。因為部落格本來就是讓你洋洋灑灑寫幾千字、幾萬字的地方。但在社群平台上,長文有沒有可能真的不吃香?


按照那位學生的標準,恭喜你讀完「長文」囉!因為這篇有 610 字。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