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ian-Yan's Blog

RSS:數位遷徙自由

最近看到一段訪談其中一部分在談「數位遷徙自由」,我覺得這個概念超重要。

很多人離不開經營很久的社群媒體,有可能是因為過去累積了很多粉絲,一旦離開就什麼都沒了。但如果有一天,你可以帶著這些粉絲一起搬家呢?

美國猶他州已經立法保障這件事了。


為什麼新聞工作者的談判地位這麼低?1

在加拿大,你在 Facebook 上面是完全一則新聞都看不到的,就是因為他們談判破裂了。

所以這個時候我們就發現說,為什麼他的談判地位這麼高?為什麼新聞工作的談判地位這麼低?主要的原因就是,如果你有一個經營了三、四千人的群組,或者是一個粉絲專頁──我們甚至有些媒體是百萬粉絲。

那這些呢,當他說:「好,那沒有新聞。」那你就完全降你的觸及,他的演算法把你的觸及率,就算你有百萬粉絲,也觸及得好像只有一百個粉絲一樣。

又或著是說,像剛剛講加拿大的例子,因為你是新聞性質的專頁,我直接觸及降到零;因為你要跟我談分潤,對不對?所以我顯示給零個人看,所以按照那個趴數,我應該給你零塊錢,對吧?

那所以他如果採取這個方式,他沒有損失,他廣告沒有損失;但是對新聞工作者來講,你苦心經營的百萬粉絲就這樣不見。

簡單來說,平台握有演算法的主導權,可以隨時將你的觸及率降到零。對平台來說沒有損失,但對內容創作者來說,苦心經營的粉絲可能一夕之間消失。


數位遷徙自由:像手機門號一樣可以帶著走

所以我後來就提出一個解決方案,就是「搬家的自由」,也就是數位遷徙自由。遷徙就是搬家的意思。

大家可能都有手機門號,那如果有一天,這個因為任何原因,你的這個基地臺在你附近突然不提供服務了──那臺灣有三家嘛?那你就改到另外兩家,應該就會提供服務。

但是如果你跳槽到另外一家電信公司的時候,你一定要重新申辦一個門號,因為每家電信公司都有不同的門號,前面的四碼;那這樣子,本來跟你有聯絡關係的人就覺得太麻煩。

所以呢,很多人就不會去換電信商,而是想盡辦法,好比像說去 petition,去說:「欸,那我們基地臺蓋回來!」等等,那這樣就會造成很多衝突。

所以後來,政府就推動了這個行動電話號碼可攜。那意思就是說,你換到新的基地臺、新的電信商的時候,舊的這個電信商就算不再跟你做生意,有人打到舊的門號,他必須要全部轉到你的這個新的基地臺來。

白話文是,就像手機門號可攜一樣,換電信商時可以保留原本的號碼。數位遷徙自由的概念也是如此:換平台時,你應該可以帶著你的粉絲一起走。


美國猶他州已經立法

同樣的道理,在美國的猶他州,2025 年就通過了一個法案,就是說,如果你是猶他的民眾,你從 Facebook 去轉換到一個新的平臺,好比像說 Bluesky 或者是 Truth Social──這兩個都是比較小眾的平臺──那你舊的百萬粉絲你就可以帶著走。

有人新追蹤你、新按讚、新留言,舊的這個平臺一定要即時去更新到你的新的平臺裡;而你就算本來的帳號不註銷,你要兩個地方都有,這兩個地方你要證明是猶他的居民、你是同一個人,兩邊就要自動同步,不然要罰錢。

所以你本來在 Facebook 上面百萬粉絲,你到了一個新的平臺,它就一樣可以讓你有百萬粉絲;你的貼文不管貼在舊的平臺、新的平臺,兩邊的粉絲都看得到;那兩邊的粉絲的留言也是互相看、也是互通的。

所以,美國猶他州在 2025 年通過法案,居民從 Facebook 轉換到其他平台時,可以帶著原本的粉絲一起走,兩邊平台必須自動同步,否則將面臨罰款。


Podcast 早就有數位遷徙自由了

而且這個就跟,除了電信之外,其實我們現在在錄 podcast,這跟 podcast 也是一樣的。我們常常聽很多 podcast,它最後會有一句說:「請在你慣用的 podcast 平臺上訂閱我們,請上各大 podcast 平臺。」

那多大呢?其實可能十幾、二十個選擇。很多人他好比說是在 Spotify 錄的,但是聽的人是在 Apple 去聽,那反過來也一樣;而且哪一個地方它稍微給你一點限制、稍微降低了觸及,那沒有關係,我馬上搬家到新的平臺。

就是因為 podcast 用的就是有遷徙自由的這個協定,叫 RSS。

是指不管我原本的這個節目是開在哪一個平臺,它都可以自動串接,而且可以自由地流動在各個平臺之間。

大意就是, Podcast 之所以可以在各大平台自由流通,就是因為它使用了 RSS 這個協定。RSS 本身就具備數位遷徙自由的特性,這也是為什麼 Podcast 創作者不會被單一平台綁架。


我的想法

看完這段訪談,我發現「數位遷徙自由」的精神,其實跟我一直以來在這個部落格談的事情是相通的。

我支持慢慢脫離社群平台,但不是用激進方式完全離開。從我之前寫的 Bear Blog 推坑文 就可以看出來,我的做法是「分流」而非「完全斷開」──部分內容留在 Blogger,個人隨筆搬到 Bear Blog。我沒有要刪掉所有社群帳號,而是選擇性地減少依賴。

我在意的是「文字的主導權」,而非「流量」。我在超連結那篇文章說過:「部落格是你自己的文字耕耘天地。」我也在 YouTube 問號標題那篇觀察到創作者被演算法綁架。我在意的不是有多少人看,而是我能不能好好寫、不被平台規則干擾。

我認為 RSS 是解方之一。把 RSS 比喻成「自己設計的報紙 」,強調訂閱的主動權在讀者手上,而非被演算法餵養。這跟數位遷徙自由的精神是一致的:讓使用者掌握自己的內容與連結。

最後,我期待的是一種「回歸」。我在這個部落格的很多篇文章都提到,期待部落格有一天可以回到過去的年代──那個大家願意寫長文、願意在自己的空間發表想法的時代。

在法律還沒全面跟上之前,部落格加上 RSS,就是我們目前能掌握的、最接近數位遷徙自由的方式。

  1. 下列所有引文截取都是從影片12:51開始